
发布时间:2017-03-24 15:08:34
▍来源:赛柏蓝器械 作者:老米
下个月起,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终于不用再交了。
3月23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取消涉企收费12项,涉及药监管部门的有:
认证费。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
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
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
药品保护费。包括:药品行政保护费,中药品种保护费
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在列,也成为医械行业唯一被取消的收费。该收费全称应该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包括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接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新产品鉴定的测试及有关方面委托测试的收费。
检验费取消对企业而言是减负的好事,但是与药品不同,医疗器械GMP、GSP认证费并未取消。这再次说明,传言中的GMP、GSP认证取消、两证合一改革,要先在药品领域推行,医械行业GMP、GSP认证仍要继续重点抓。
取消的收费票据缴销,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在《通知》中,两部委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应当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对须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按照《预算法》、《价格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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