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热线

13515105958

在线咨询邮箱

hjtsale@sina.com

NEWS

行业动态

新规来了!8种耗材配送行为违规,约谈

发布时间:2016-12-01 14:36:04       

来源:赛柏蓝器械 作者:老米


为规范集中采购药品、耗材履约配送,保障正常供应,保证临床需要,一个制约药品耗材生产配送企业的新规已然来临,这就是约谈制度。


约谈写入国务院医改重点任务


今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曾公开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各省区市及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而在重点任务的“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部分,明确要求,“建立生产、配送企业约谈制度,重点提高乡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管理水平,完善短缺药品配送管理”。


注意,此处的药品是包括耗材在内的。


随后,在全国各个地方出台的自家医改实施方案等中,也都明确写入了“约谈制度的建立”。生产配送企业约谈制度,作为加强药品和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是全国各地都需要推行的。


而与约谈制度配套的,往往还有一个“退出机制”。关于这一点,参与了第一批医改试点省安徽的耗材集中采购的企业,应该深有感触。安徽省以半年内“零配送”为由,曾一次性停止了835家企业的耗材配送资格,清退力度引发行业关注。


8种违规行为,需约谈


约谈制度势在必行,那么耗材企业犯了什么事,才会被约谈呢?


江苏省卫计委11月28日印发《江苏省药品(耗材)生产配送企业责任约谈制度(试行)》,这是该委制定出台的新文件,自颁布之日其开始实施。而作为先行者,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或也将被其他省市区参照。


所谓约谈,也即约定时间和地点,对相关企业进行指导、告诫的谈话制度。依据江苏省最新出台的文件,被约谈参加人需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经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同样依据该文件,生产配送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行为发生地所在市卫生计生委应主动对其约谈:


1、拒不签订购销合同;


2、药品(耗材)供货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恶意诬告、相互串通抬价;


3、药品(耗材)生产企业不按规定将本企业中标产品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除外);药品生产配送企业不按合同规定配送中标产品造成临床使用短缺(连续三个月中标产品配送率低于60%);


4、供应药品(耗材)质量不合格;


5、擅自供应非中标药品(耗材);


6、擅自涨价;


7、不通过“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交易;


8、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文件规定,同一生产配送企业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在全省多地发生或者严重影响临床使用的,由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对其约谈。此外,依据违规情节,约谈部门可会同医保、物价、食药监等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或者单独方式对企业进行约谈。


约谈之后,未按照《约谈告知书》要求在限定日期内整改到位的企业,还将被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文为原创/整理,版权归赛柏蓝器械所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

Copyright © 2009-2026 ,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健邦锦源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XXXX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