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6-11-18 13:12:27
导读: 近期,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该政策措施共计40条,简称“40条政策”。
为了使园区各相关部门、各创新主体及广大企业及时了解新政,把握新政、用好新政,进一步推动新政真正发挥出效应,经前期规划,园区科信局特邀请了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赵志强主任到园区开展对新政的宣讲与解读。
园区科技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各载体、街道、众创空间相关负责人员参与了此次宣讲培训会。
赵志强主任主要从出台背景、重要内容和贯彻落实三个方面详细讲解了“40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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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召开后,省委、省政府立即贯彻落实。6月12日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7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大会,进一步明确江苏科技创新总的目标,即提高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努力建设科技强省。
据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赵志强主任的讲解介绍,“40条政策”的特色亮点可以概括为“一简一增三个着力”。
“40条政策”具体内容包括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造就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和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七个方面,总的来看,力度大、亮点多、含金量高,许多方面在全国具有突破性,让政府、企业、高校及社会各界有更多“获得感”,激发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活力。
军军这次来划重点了(敲黑板)
省财政厅从2016年起,在三年内统筹安排省级各类资金和基金超过1000亿元,支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这个1000亿的资金和基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财政科技的专项
大概在230亿左右,主要是用于各类科技计划补助,包括省级科研院所开展的各类科技活动。
第二方面是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
大概129亿左右,这一块主要用于支持江苏的工业技术改造和信息产业的升级发展。
第三方面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项资金
30亿,这一块主要用于江苏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海空装备等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第四方面是人才专项资金
76亿元,这一块主要用于支持各类高层次和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第五方面是省级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
10亿,这一块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创造和应用。
第六方面是省级高校科研专项资金
166亿元左右,这一块资金主要安排在省属高校的科研专项资金。
第七方面是政府各类投资基金,超过360亿元。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滚动发展”的原则进行运作,在支持转型升级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主要基金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190亿元,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投资基金130亿元,省级成果转化引导基金40亿元。一共有七大类的资金和基金总额超过1000亿元。
对企业来说,可从财政资金直接扶持收益和政策间接支持收益两个渠道获得资金支持,普通企业可以通过建立研发准备金的方式,获得财政资金普惠性补助;企业自建的高水平研发机构,可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将获得省专项资金连续三年的资助等。
同时,今后财政资金将加大对企业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政府对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以及引进海外优质科技资源,提供便利措施;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上的投入可视同利润等,以此调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校科研院所可获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院所管理自主权得到进一步释放。比如,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取消行政级别;允许高校院所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标准,自主聘用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高校院所,不再上缴国库;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等。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减少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完善行业归类规则和经营范围的管理方式,调整不适应“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特点的市场准入要求等,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
来源: SIP科技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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